本报讯 11月14日-17日,《演讲与口才》状告多家侵权者一案审理完毕,此案因跨省份、涉案人员及相关单位众多而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被告兵器工业出版社、中国戏剧出版社的法定代理人和被告人赵菊春均到吉林参加庭审,法院对未出庭的中国物价出版社等被告进行缺席审理。审判过程中双方争论的焦点是:几家被告对抄袭事实均予以承认,但对《演讲与口才》作为一家杂志社是否具有原告地位进行了质疑。《演讲与口才》则认为,杂志社固然没有独立出版权,然而,抛开被告从杂志上直接抄袭文章不说,此次他们起诉的都是杂志社委托作者创作的作品,是拥有合法的出版许可权的,完全具备原告资格。
在此前和案件审理的过程中,涉案的有关人员与出版社曾经多次以不同的方式向《演讲与口才》提出私下里解决,均被该杂志社拒绝。据《演讲与口才》杂志社总编室主任刘大伟介绍,对于几家被告的私下和解提议,杂志社经多次研究达成了一致的共识:对侵权者决不姑息,此案决不私了。原因是在如今出版法规还有待完善的情况下,部分出版社为了经济利益便打起了政策的擦边球,许多人借出书欺世盗名,谋取暴利,许多被侵权者为了侵权提出的丰厚赔偿而放弃利用法律武器与侵权者斗争的机会,纷纷采取私了的解决办法,正是这种姑息养奸的做法导致侵权者有恃无恐,出版界欺世盗名之风愈演愈烈,因此国家虽然有新闻出版方面的相关法规,但知识产权侵权案却屡禁不止。《演讲与口才》此次将经济利益放在一边,拒绝妥协,一方面是为了捍卫杂志社及相关作者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为捍卫法律的尊严,匡正学术界长期以来形成的不良风气。同时借此案的影响健全出版法规,出版机构也要自觉利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不要为眼前的利益而因小失大,助长侵权者的嚣张气焰,最终受侵害的还会是出版机构自己。
此案的最终判决结果将在庭审结束后的两个月内公布。值得注意的是,就在案件的审理期间,侵权者的书籍仍被堂而皇之地摆在正规的书店里,这不得不引起人们的深思。